本出租方拟出租所持标的,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南宁壮宁工贸园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南宁市亭洪路4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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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吴峻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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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1000万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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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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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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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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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100708600319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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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规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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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主管集团或其他部门名称 |
南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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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
南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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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类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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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件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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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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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 |
2020年12月7日 |
三、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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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元) |
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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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说明 |
月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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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担保金处置方式 |
签订租赁合同之日向出租方交纳合同履约担保金(按3个月租金金额计交),合同期满后无违约行为的,合同履约担保金全额(不计利息)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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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按月交纳(以银行代扣方式缴纳),先付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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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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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出租相关 其他的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2、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必须在接到交易所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应向交易所按标的成交月租金的80%交纳交易服务费(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 3、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并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首期租金、合同履约担保金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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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须 承诺事项 |
1、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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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 格条件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竞租人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或合法存续法人、非法人组织。 2、未被列入交易所或出租方的黑名单。 3、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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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租所需 提交材料 |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2.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非法人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自然人: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2.身份证明文件;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1、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加盖公章(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按手印(自然人)的复印件。 2、竞租人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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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以上铺面按现状招租,竞租人应实地查看了解标的现状,与现场管理方联系了解房屋权证、相关费用等情况。竞租人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及其相关费用情况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2、租期均为3年,无转让费,无装修免租期,租赁期限从铺面移交之日起计算。 3、出租铺面经营范围:除国家限制经营、产生环境(包括水、声、光、气、烟、尘、味等等)污染、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外的行业。 4、租金按月交纳(以银行代扣方式缴纳),先付后用。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向出租方交纳首月租金,下个月租金应在上个月的25日前交纳。租金价格自第二个合同年起,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按5%进行逐年递增,以此类推。 5、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向出租方交纳合同履约担保金(按3个月租金金额计交)和水电押金(按标的建筑面积30元/㎡计交)。合同期满后无违约行为的,合同履约担保金和水电押金全额(不计利息)退还。 6、租赁期间,水价按3.46元/度(特种用水6.24元/度)进行计价收费;电价按供电局电费价格收费。由出租方抄录承租方使用的度数并分摊供电设施、线路损耗计收,按月随租金一起收取。 7、租赁期间,承租方须按1元/㎡•月向出租方交纳物业管理费,按月随租金一起交纳。 8、铺面在租赁期间不能转租、转让。 9、在租赁期限届满前,承租方单方终止合同的,属于承租方违约,承租方应赔偿出租方相当于三个月的租金金额,租赁合同终止。 10、租赁期间如出租方对生活区地土地开发危旧改、旧城改造等项目时,出租方只需提前两个月提前通知承租方搬出,承租方无条件服从,出租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不作任何赔偿。 11、其他约定详见附件租赁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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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详细情况 |
交纳金额 |
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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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截止时间 |
2020年12月24日 1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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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注意事项 |
1、 交纳资金以到达交易所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 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或现场现金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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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 |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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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中信银行南宁凤岭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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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81130010139001377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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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请在汇款时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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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 事项 |
1、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 2、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交易所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由交易所优先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出租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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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 方法 |
1、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由交易所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路无息退回。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 3、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租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未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应价(有其它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5)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竞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交易程序的; (7)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8)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 (9)交易合同生效后,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意向受让方、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交易所有权在其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额划转至转让方进行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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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附件 |
1、 租赁合同 2、 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
四、挂牌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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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
终止挂牌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由交易所通知该意向承租方按挂牌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网络竞价 |
五、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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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周先生 |
项目咨询联系号码 |
0771-5837327、19114806505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霍女士 |
项目报名联系号码 |
0771-28567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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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传真 |
0771-5705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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